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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为呼格案连写内参 九年奔波助冤案平反

作者: 张昱欣 发布时间:2015-06-25 15:59:00 来源:新闻晨报

原标题:为呼格案连写内参只因坚信司法公正 ■9年奔波,新华社记者终助冤案平反■一顿便饭,呼格父母感慨“从此能抬起头”

2014年的最后一天,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收到了国家赔偿决定书。这起轰动全国的冤案终于赶在2014年结束之前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时间回到2005年10月23日,呼格吉勒图被枪决9年之后,真凶赵志红的出现,让这一震惊一时的案子有了颠覆性的变化。已多年为儿子冤死奔走上访的李三仁、尚爱云也同时接到了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坏消息是,他们聘请的一位知名律师委婉地表示呼格案“水很深”,想翻案,很棘手;好消息是,这位好心的律师非常同情两位老人的遭遇,指点他们找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高级记者汤计反映情况“试试看”。在接下来的9年里,汤计向党中央连发5篇内参报道,最终成为呼格吉勒图冤案昭雪的重要推动力量。

2014年年底,刚出差返回呼和浩特的汤计,百忙中抽空来到呼格家里吃了顿便饭,而这竟是他在这9年里第一次与两位老人坐在饭桌上。“之前两位老人的心情一直很压抑,但这次看得出,他们的担子是真的放下了。我祝愿他们新年快乐,平安快乐地开始新生活。”汤计告诉记者。

呼格案生疑,好心律师引荐汤计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的凶手。案发仅仅61天,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

2005年10月30日,呼格的母亲尚爱云听邻居说,有嫌疑犯(赵志红)被带到当年的案发现场指认,虽然案发地毛纺厂的公厕早已变成了居民小区,但新的嫌疑犯却将当时的犯罪情形描述得八九不离十。此前一直认定儿子是被冤枉错杀的尚爱云,重新燃起了为儿子翻案的强烈念想。她和丈夫李三仁托人帮忙,找到了内蒙古河洋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绥生,他们希望这位内蒙古的知名律师能力挽狂澜。

“何绥生是个好人,也是一个在圈内被认为职业操守好的律师,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来了,跟他说呼格吉勒图的案子,他不仅认真地听了,而且辗转打听了解到案件的一些真相。他认为呼格案有了新证据,也就有了申诉的理由。但想到一审二审司法机关的主要办案人,何绥生打了退堂鼓,觉得凭他的力量是办不到的。于是,何绥生想到了新华社,他把李三仁夫妇引到了我这里。”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高级记者汤计这样回忆当时的场景。

就这样,汤计的名字与这起后来被认为曲折离奇的冤案联系在了一起。

连发内参“枪下留人”,未遇体制内阻力

接到呼格父母的反映后,汤计开始着手调查。“一案两凶”确实疑点重重,但当时只有呼格父母的一面之词,汤计随即从内蒙古政法系统入手,全面了解案情。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一个月后,即2005年11月23日,汤计根据采访到的情况,写出了第1篇题为《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 的内参报道。很快,这篇报道引起了中央有关领导的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于2006年3月初,成立了以副书记宋喜德为组长,公、检、法各有1名处级干部参加的“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复查组还邀请了公安部测谎专家杨承勋和公安部刑侦专家吴国庆。2006年3月,由自治区政法委负责组织的复核工作全面展开,同年8月案件复核即有了一个明确结论:称原审判决对呼格吉勒图的死刑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属于一起错案。“但法院认为毛纺大院女厕所命案没有新的物证,仅凭杀人犯赵志红的口供不能重启审判程序。”汤计告诉记者。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志红系列杀人案,但其中唯独没有“4·9”案件。2006年12月8日,汤计写出第2篇内参反映《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在这篇内部报道中,汤计介绍了多名干警提审赵志红的4份口供,也讲述了专案组干警乍一听到赵志红供述“毛纺大院杀人案”时的惊愕心态,还讲述了办案干警对赵志红、呼格吉勒图谁是“毛纺大院杀人案”真凶的分析,以及自治区政法委对呼格案的复核结论等。这篇内参报道发出8天后,赵志红从看守所递出一份写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偿命申请书,称自己是“4·9”杀人案的凶手,请求检方彻查。汤计接到该偿命申请书复印件后,于2006年12月20日又写了第3篇内参报道《“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发到北京,呼市中院对赵志红的审理也随之被最高人民法院叫停。

“当时真的是在与时间赛跑,为了查明真相,必须先留住关键证人以便进一步调查。一旦赵志红被宣判并执行死刑,呼格吉勒图想要翻案就希望渺茫了。”回忆起当时的情形,汤计依然很激动。而据他透露,在这一争分夺秒的过程中,他并未遇到来自相关方面的阻力和干预,相反,当地政法系统内部工作人员提供了不少有价值的线索,为他写内参反映情况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说实话,其实体制内的阻力也没有那么大。”汤计获得的赵志红的“偿命申请书”,就是一位看守所的警察将复印件亲自送到了汤计手里。汤计并不认识这位警察。“他走进我的办公室,亮明身份后就把复印件交给了我。他希望能通过我让‘大领导’看到。”让记者颇感意外的是,汤计透露,就算是后来被公众认为是“呼格冤案”主要制造者的时任专案组组长、后升任呼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冯志明,也是与汤计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他们两人见面从未提到过“呼格案”,汤计在调查中也未受到过冯的阻扰。

内蒙古高院新院长上任,呼格案现转机

呼市中院对赵志红的一审被暂时“休庭”,算是起到了“枪下留人”的作用。但是,由于公、检、法三家对呼格案的再审认识不同,呼格案的立案再审一直在原地踏步。2007年11月28日,为了推动呼格案的立案再审,汤计针对呼和浩特市中院和自治区高院个别领导在呼格案上的错误认识,撰写了第4篇内参报道《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建议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这篇报道再次引起最高院领导的关注……可惜,由于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不知内情,当自治区高院领导建议他们申请将呼格案转到其他省区法院审理时,呼格的父母拒绝了。此后,由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更替,在2008年后,呼格案再次被束之高阁。

2011年1月,原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胡毅峰,在担任自治区人大秘书长3年后出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汤计认为胡毅峰始终关心呼格案的平反,胡毅峰出任高院院长无疑是呼格案立案再审的最大转机。汤计迅速布置分社青年记者林超、邹俭朴,利用2011年的清明节拍摄了一部反映呼格冤案的电视专题片,由新华社专供优酷网播放。这部专题片上网后,点击量蹿升至26万。不久,凤凰卫视拍摄的一段讲述呼格冤案的视频,也在当年5月上网后引起强烈反响。汤计于2011年5月5日抓住机遇写了第5篇内参报道《呼格吉勒图冤案复核6年后陷入僵局,网民企盼让真凶早日伏法》。第5篇内参报道再次引起中央领导和最高院领导的关注,内蒙古高院随之组成了由5名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历、有着良好职业操守的法官组成的复核组,对呼格案展开了全方位的复查。

后面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2013年年初,内蒙古高院正式复查完呼格案,结论认定呼格案原审判决证据不足并上报自治区党委。经自治区党委同意,上报了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

呼格雪冤,可唤起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2014年的最后一天,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收到了国家赔偿决定书。在汤计看来,他这9年来的不懈努力,在这一刻可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了。

“有人认为呼格案会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里程碑式的事件,在我看来,现在下结论言之过早。但这个案件的改判,对司法界主动纠错起了一个非常良好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在依法治国上起了非常良好的示范作用。”对于自己作为新华社记者,推动整个案件最终得以真相大白的重要作用,汤计认为主要还是自己对司法公正的坚持和信念。“习总书记提出来要把法律的公平体现在个案的公正公平上,我觉得讲得特别好。呼格吉勒图是一个普通人,呼格的家庭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家庭,他最终沉冤得雪,让群众对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重拾了信心。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之后,一起具有标杆性和示范性的案件。” 
此前在接受《新快报》采访时,汤计曾说:“我原来其实算是没出息的,同龄的都到北京升迁了,就我还留在内蒙古。但这次去北京聚在一起,大家都说,虽然汤计没当什么官,但在新闻史上留名了。”

2014年年底,刚刚出差回来的汤计带着礼物来到李三仁、尚爱云家,坐下来一起吃了顿饭——相识了9年,这三人却是头一遭围坐在饭桌前。据当时在场的新华社记者描述,汤计对李三仁说:“转眼就是2015年了,今天是个除旧布新的日子,我想对老哥和老嫂子讲两句心里话,熄灭心中的怒火,散去心中的怨气,开始崭新的生活。”李三仁则拉着汤计的手说:“孩子有了清白身,一家老小在外人面前能抬起头,心里没那么憋得慌,我们老俩口子的上访日子结束了!”

在结束采访时,汤计表示,愿历史长河记住呼格案,愿法治中国记下呼格案,愿大家给他们宁静,生活依然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