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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晓宏:重视版权保护,发展文化产业

作者: 方圆 发布时间:2010-09-02 14:17:0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作为深圳文博会重头戏之一的版权贸易发展高峰论坛5月15日举行。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出席论坛时表示,文化产业是以各类版权作品为资源、建立在版权作品规模复制和广泛传播基础上的产业形态,其发展很大程度上与版权保护水平相关,因此,文化产业与版权的关系密不可分,没有版权作品就没有文化产业。

  阎晓宏指出,版权制度的诞生肯定了版权作为无形财产的价值,也确立了版权财产权交易的属性。这使版权作品创作者和权利持有人不必直接进行作品的复制、发行和传播,而是通过版权贸易的方式进行价值交换,版权贸易推动了文化的进步和发展。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版权权利种类、权利表现形式日益多样,版权作品的使用极其广泛,使权利人和使用者面临着如何确定版权的价值、如何有效行使权利,以及如何公平地获得作品使用权、如何快捷使用作品等问题,版权贸易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阎晓宏表示,长期以来,国家版权局不仅不断加大版权执法力度,注重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同时也把版权服务产业发展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近年来,国家版权局积极推动建立了一批版权贸易基地、与版权产业发展相关的版权研究基地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开展了创建版权示范城市活动,目的就是为了搭建一个更加公平、便捷、低成本的版权贸易平台,并在实践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但版权贸易仍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如何对海量的作品进行梳理,作出价值评估,在公开、透明的平台上进行交易,仍然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他表示,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版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体系日益完善,版权贸易将在产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