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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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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卫:新技术老问题——传播、性别与权力

作者: 卜卫 发布时间:2023-03-15 12:12:00 来源:新闻与写作
  数字平台常被看作新媒介或新传播技术。但是,第一,当我们讨论性别的时候,我们依然在讨论传播技术对性别平等的影响;第二,当我们讨论“权力”的时候,我们依然要处理的问题是:谁对谁在什么样的社会性别结构中行使权力?行使权力的形式、性质和机制是什么?以及行使权力的结果是促进了性别平等还是维系了传统的社会性别秩序。这不仅针对一个新媒介或一项新技术,更是一个针对传播过程和制度的拷问,所以是“新技术和老问题”,是“传播”而不仅仅是媒介。
  回顾传播与社会研究的历程,其核心问题之一是媒介传播影响社会的权力有多大?以及谁赋予了媒介的权力?谁通过什么样的努力有可能影响传播的结果?我们曾经对媒介传播寄予很大期望。如法国学者阿芒·马特拉所判断的,媒介因其具有复制社会系统主流价值观、对现状进行再生产的作用,被功能主义社会学视为规范社会的决定性力量。批判学派质疑这种决定性力量的结果,设想它是符号暴力,是权力和统治的工具。两种观点其实都强调了媒介传播的决定性力量,很难想象新媒介技术环境下的民间社会和个人参与内容生产的社会影响力。
  进一步看,社会影响力的背后其实是“再现”权力的争夺。在数字平台出现之前,这种争夺就已经开始了。大众媒介的影响力不仅是信息、教育和娱乐,还可以形成公众舆论和社会态度,决定公共话语和形塑政治、文化和经济的优先权,通过议程设置影响公共政策,增强或挑战性别刻板印象和规范,让处于权力和资源困境的妇女发声或保持沉默,通过报道性别不公正成为促进社会变革的催化剂等。因此,在大众媒介时代,媒介一直是女性主义批评的中心。1995年以来,我国妇联组织以及民间妇女组织已创造了“再现”权力“争夺”的在地经验,如参与审查媒介法律和政策、发表媒介监测报告、针对媒体进行社会性别培训、与媒体合作评选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与媒体协商发展性别平等报道指南等等,以促进媒介改变支持性别平等。
  目前,以用户生产内容为主要特征的平台媒介的迅猛增长,让我们逐渐看到新媒介技术为“再现”权力争夺开辟了更多的可能性。作为数字平台用户的权力,在以往的“阅读”权力的基础上,增加了“重写”的权力。真正的“重写”是从自己立场和情境出发的“重写”,展示了一种被看见的权力,成为批判自主权(critical autonomy)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一种传播是中立的,人的沟通能力与意见是否被重视是由权力决定的,所以要对这种权力进行分析。这种“再现”权力是要追问:谁有权力决定谁被看见什么?以谁的定义方式被看见?这种定义方式是平等的吗?如何改变才能促进社会中的性别平等?
  研究“传播、性别与权力”,特别要注意到以数字平台为中介的社群,或可称为集体参与媒介?一方面,我们要探讨这些社群或个人是否有权力,在何种条件下多大权力与男性中心文化相抗衡或博弈;另一方面,也需要探讨数字平台物质结构和运作如何影响人或组织的传播能力,对性别传播活动产生了什么影响。我们期望有更多在地的、经验研究从不同的路径给出答案,使研究能够贡献于性别平等的战略改革与社会改变。
  (作者系浙江传媒学院特聘教授,原文刊载于《新闻与写作》2022年第11期)